以前看见同学的一个qq签名—“为自己做事”,当时给他的留言是:“自己发现自己也是一个不喜欢给他人做事的人………..”。
至于原因就很简单,一是自己发现给他人做事自己不能够完全看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自己仅仅知道要做什么,而不知道为什么做它,做成后有什么样的作用与影响等等,甚至有时连自己做后会得到什么结果也不知道;二是自己常常感到自己做他人交给自己做的事情常常与自己打算要获得的、要追求的东西不相符合,结果造成自己在心里上没有多大的认同感与兴趣。三是自己也常常觉得他人交给自己要做的事情与自己本身的生活原则、处世方式、人生理念等等不相符合,那样自己就挺不喜欢做他人的事情的,甚至还挺反感那些事情。因此,自己不喜欢做他人交给自己的事情,也不喜欢做他人给自己安排的事情,尤其是那些事情与自己的理想、人生规划、人生理念等等不相符合的时候。
以前看过一天电视剧,讲一个很有才的青年作家打算去出版社出版他创作的一部作品,结果出版社的总编拒绝了,原因在于他的作品没有什么商业价值,并建议他如果打算出版,必须要修改作品中的相关情节。而这位青年作家当时就感到非常的生气,他认为这位总编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创作,什么叫文学,而仅仅是一个一身铜锈的商人。为此和当时的总编吵了一架,结果他被当时的主编给轰出了出版社,并还和自己的女朋友闹翻了。
现在回想这个故事,自己发现其实这位青年作家与这位总编其实都没有错,而仅仅是他们所报的认识和追求不一样罢了。对于青年作家来说,创作文学主要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思想、看法以及感情,可以说他是为自己而做事,因此他最终的作品很可能具有很好的文学价值,但是却很可能缺乏商业价值。而对于一个总编来说,一个没有多大商业价值的作品是很难被出版的,原因就是如果出版了赚不了钱、盈不了利,那样是得不尝失。
但是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他本身的工作性质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很难做到按照他人的需求来进行创作,就好比普通大众喜欢低俗小说一样,如果一个作家为了迎合大众的爱好而去创作低俗小说的话,也许他能够获得很多的金钱,但是却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作家,当然这样做也丢失了一个作为作家的根本。另外,任何一个有作家素养的人也不会、或者说很难说服自己去做这样的事情,除非这样的低俗小说的内容本身能够表现他们自己的思想、看法或者情感。
然而,任何一个作家都要吃饭、生活、养家,而要做到这些却需要大量的金钱,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他的主要的生活来源除了他创作的作品以外就没有其他什么了,而如果他的作品仅仅是为了表达他的感情、思想或者人生观、价值观、反映社会现实等等的内容而不去迎合大众的口味的话,他的这些作品也许在作家们的心中具有很强烈的文学价值,但是在商人眼中却常常缺乏商业价值。因此,这是如果此时作品出版不了,那么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他又该何以维持自己、家庭的生活呢?
因此,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如果他想要在高品质的生活与个人理想这两个方面都要获得成功或者说生活得好的话,那么他就必须做到兼顾为他人活(以大众想看的内容来创作作品)和为自己活(以表达自己对生活、人生等等来创作作品)。如果不为按照他人的口味来创作作品,那么你可能会生活得很窘迫,那时你还会静下心里为自己创作么?,毕竟那时生存就成问题,谁还会把心思放在创作上。但是如果你仅仅就按照他人的口味来创作作品,那样你还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作家么?至少你的作品就不会有你自己真正的思想和灵魂。
其实作家如此,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人何尝不是一样,我们大部分人都不得不常常按照他人的爱好、口味等等来为我们安排事情。简单的例子就是那些店铺卖东西的,店主必须得按照大众的喜好来进货,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够卖出去更多的东西,你的店才能赚钱,你才能维持生活。也许大众喜欢的东西却不是店主本身喜欢的,但是他却往往不得不说服自己去进、去卖、去推销这些他不喜欢的商品。但是大众的口味、爱好一变,那么他们进货的商品也跟着变化,自己忙碌的事情,自己给自己安排要做的事情,本身就由大众的口味、爱好来决定,他们都为大众而活了,却恰恰没有给自己活。
当然最好的一种情况就是作家自己为自己写的作品(自己要表达的思想、情感等等)恰恰是大众喜欢的,因此具有很强的商业价值,从而可以使作家做到物质与思想的兼顾,即是在为自己活的基础上也变成了为他人而活;店铺的老板也一样,自己喜欢某种东西,然后去进货,结果这样东西却也是大众非常喜欢的,结果既让自己获得了很好的物质保证,也照顾了自己与大众的心灵,这也是在为自己活的基础上也变成了为他人而活吧!
当然上面的这样的情形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很难做到,我们常常实际的情况是我们自己喜欢的大众不喜欢;大众欢迎的,而我们却讨厌,排斥,可我们常常又不得不去做与之相关的事情。
那么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该如何办呢?如何做到自己与大众的平衡,做到物质与思想的平衡,为自己活与为他人活的平衡呢?我现在想到的解决方法有两个:
1.寻找到一个自己喜欢且大众也喜欢的事物,然后通过做与该事物相关的事情来维持自己、家人的生活。因为你喜欢,大众也喜欢,所以你可以在心里与行动上都不会去排斥它,做成功是比你做你不喜欢的事情更加容易的。而生存的问题解决了,在做你内心想做的事情就是很容易的,同时他人也不会干涉你。
上面的解决之道的现实基础就是,大众喜欢的事物不是一种,而我们自己喜欢的事物也不是一种,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这两个范围里找到相同或者相似的,然后去做就可以了。
2.一个人的生活很大一部分算是“趋利避害”而已,而我们常常做的事情仅仅是观察、分析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找到自己在人生中、现实环境中、人际关系中等等的位置罢了,其实与喜好没什么关系,生活就是生活罢了。(具体怎么讲下次再说,这里写得够多了)而抱着这样的态度去生活,却也会发现我们就是在为自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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